我们日常逛街、去商店购买物品是时,经常会说“买东西”,可为何不叫“买南北”呢?可能有人会说,问这个问题的人脑子有病吧,向来都是买东西,哪有买南北。确实如此,“买东西”这一词已经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这里面究竟有何玄妙之处呢?
学者表示这并不是约定俗成的结果,而是大有讲究。汉语中只有买卖“东西”而没有买卖“南北”,主要有两种说法:
说法一、我国古代把金木水火土称为“五行”,分别代表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把甲、乙、内、丁、戊、己、庚、辛、千、癸称为“天干”,又把两者对应起来,组成“五方”,即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西方庚辛金、北京壬癸水、中方戊己土。
当时人们对木和金较好受人重视,于是人们把代表“木”和“金”两个方向联系在一起,组成东西二字。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话说宋代儒学集大成者朱熹曾拜访好友盛温如,半路上碰到好友提个篮子。朱熹问:“欲何往?”盛温如回答:“去街上买东西”。朱熹很纳闷,又问:“买东西?那么南北可以买吗?”盛温如直摇头,哈哈大笑:“我这个篮子只能装金木类,水火类时装不得的。”
说法二、《辞源》里的解释是这样的:此义云物产于四方,约言之曰东西,犹记四季而约言春秋。不过,民间对“东西”流传较广的解释来自清代藏书家翟灏的一则笔记。翟灏描述崇祯年间的一个故事,崇祯向周延儒提出“买东西”这个刁钻问题后,周延儒从容应答:
“北属水,南属火,若在傍晚做饭时间向邻居借火借水,没有不给的。而‘给’不能叫 交易,因此交易的物品只能叫做东西。”
其实,就物品本身而言,历史文献中还有很多用“南北”二字,比如《北史·魏收传》中记载:“南北初和……求南货于收。”时至今日,在一些地区依旧能看到“南货店”、“南北行”等店铺。
明朝之后,“东西”频繁出现在文献中,买卖东西更是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世称钱物曰东西,称男子曰南北。……意盖乡语相传有自来矣。”唐朝都城长安中有“东市”和“西市”两大交易市场,“东市”主要服务于达官贵人等,而“西市”不仅是大众平民市场,更有大量从西域、日本、韩国等国际客商在内的国际性大市场。
参考资料:《中国俗语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