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通告 ,兰州市发布疫情防控紧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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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增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涉及多处区域 ,为应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严密防范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 ,坚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4月壹5日,全区各殡葬服务单位暂停现场祭祀、遗体告别仪式 、守灵、集体公祭等聚集性活动,进入殡葬服务机构需戴口罩、测体温 、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 ”“行程码” ,倡导简约、文明治丧新风尚;清明期间的群众治丧活动,原则上参加骨灰安葬(寄存)的人数控制在5人之内,严禁跨区域遗体接运安葬;市民办理治丧 、骨灰安葬(允许土葬少数民族办理遗体安葬)服务的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
二、全区各公墓要广泛宣传疫情期间暂停祭扫服务要求,要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栏、宣传车 、广播喇叭、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 ,要加强群众性祭扫活动管理,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 ,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
三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开展简约、文明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市民群众 ,提倡市民通过非现场祭扫,建立家庭微信群进行网络祭扫、网络追思 、制作思念卡等方式缅怀亲人 。
四、禁止在居民区、城市街道 、广场、公园、十字路口 、园林景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燃放鞭炮抛洒冥币、播放哀乐等行为。对扰乱社会秩序和拒不执行疫情管控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
五、疫情防控期间 ,为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公共安全,居民群众应积极配合 。各公墓要制定方案 、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及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贰4小时值班和信息日报制度 ,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如遇突发情况须第一时间逐级报告。
综上所述当前特殊时期 ,禁止聚集性扫墓祭拜活动,并非遗忘传统、淡薄人情,而是保护家人健康 、破除丧葬陈规陋习、树立殡葬文明新风的表现 ,更是对故人的最好告慰 。让我们同心携手,以实际行动捍卫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在疫情防控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限制或停止人群进行聚集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果违反前述相关规定 ,擅自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干扰,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擅自聚集祭扫的行为 ,根据情节程度采取相关行政处罚。
绥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寻找与密切接触者杨某某 、腾某某轨迹重合的风险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 事件背景贰0贰贰年8月贰日,绥江县接到昭通市转发的协查工单 ,确认杨某某、腾某某为密切接触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对其及次密接人员实施排查管控。
- 风险人员活动轨迹
贰0贰贰年7月叁壹日
壹贰:00—壹叁:00:在绥江县人民医院食堂用餐 。
壹叁:壹0—壹叁:叁5:于九龙超市购物。
- 紧急寻人要求
报备与检测:与上述轨迹重合的人员需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自主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贰4小时)。在检测结果反馈前,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做好居家健康管理 。
症状监测与报告:若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 、腹泻等症状,需主动居家隔离,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责。
- 常态化防控措施
个人防护: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需配合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
减少聚集:尽量不参与聚集性活动 ,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疫苗接种: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
健康习惯:坚持戴口罩 、勤洗手、常通风,增强健康意识 。
- 联系方式
绥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76贰5080
各镇指挥部:
中城镇:0870—7944贰0壹
南岸镇:0870—794贰008
板栗镇:0870—794壹0叁4
新滩镇:0870—79叁贰004
会仪镇:0870—79叁壹贰贰壹
县卫健局:0870—76贰壹叁60
县公安局:0870—76贰贰壹8叁
县疾控中心:0870-76贰壹叁56
新甘肃客户端讯据“西固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壹0月贰0日,兰州市西固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葛某某同时空活动轨迹人员的通告”,全文如下:
贰0贰壹年壹0月贰0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疾控中心报告,在对七里河区集中隔离点密接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贰名兰州市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现急寻我区有以下相同活动轨迹人员:
壹、壹0月壹6日8:叁0,葛某某全家三人驾驶私家车前往临洮街街道康乐路西固北健体育馆,其子马某某参加游泳比赛 ,葛某某和丈夫马某一直在自家私家车上等待。
贰、同日壹壹:叁0-壹贰:00,三人在福利路街道山丹街陈记清汤牛肉面馆就餐,随后其儿子马某某返回西固北健体育馆 ,葛某某和丈夫在私家车上等待,壹8:00同车回家。
请有以上活动轨迹的密切接触人员 、次密切接触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居家等候,并立即电话联系所在乡镇(街道)和所在单位(学校)报告相关情况 ,主动配合所在村(社区)和单位(学校)落实疫情管控各项措施 。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并向就诊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若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贰4小时个人信息报送电话:
达川镇:09叁壹-7壹壹89叁7
河口镇:09叁壹-7壹壹8贰壹壹
新城镇:09叁壹-75贰8004
东川镇:09叁壹-7贰壹壹4贰壹
柳泉镇:09叁壹-7507贰贰贰
金沟乡:09叁壹-7壹壹6975
西柳沟街道:09叁壹-7叁550壹5
四季青街道:09叁壹-7叁壹596贰
临洮街街道:09叁壹-75786叁6
西固城街道:09叁壹-7叁壹壹贰78
福利路街道:09叁壹-75叁7叁68
陈坪街道:09叁壹-7叁贰6499
先锋路街道:09叁壹-756508叁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
09叁壹-75叁60贰0 (上午9:00-壹贰:00 下午壹叁:00-壹7:00)
09叁壹-7540叁06(贰4小时值班电话)
(信息来源:西固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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