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人民币/泰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第三次展期与修订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国人民银行和泰国银行再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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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人民币/泰铢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第三次展期与修订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中国人民银行和泰国银行再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