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南昌市纪委监委对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陈献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献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追求低级趣味;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献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 ***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献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