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定责不是“谁弱谁有理”
近日,上海一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交警查看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因为骑车女子横穿马路,而小轿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且车速很慢,当时也已经刹停,没有过错。
这一认定有理有据,说理清晰。然而女子家属到来后,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交警回应,“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获得全网点赞。
法律面前谁错谁担责,而不是谁弱谁有理,上海交警的执法拒绝和稀泥,坚持了法治原则。也希望这次判责能够形成示范效应,同时警示每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出行方式,遵守交通规则都是唯一标尺。(图/蒋立冬 文/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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