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近期频出。时隔近十年,上市后的阳光保险又计划推出员工持股计划。
近日,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06963.HK)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22日召开该公司2025年之一次临时股东会,涉及的议案仅有一项,即审议及批准采纳员工持股计划。
阳光保险称,为适应公司上市后面临的新形势,强化战略推进与目标实现,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与责任感,实现公司与员工价值共享,公司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重点面向阳光保险集团及成员公司的核心骨干和早期入职的老员工。
这份名为“基业长青”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显示,此次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范围为对公司业绩提升和中长期发展发挥相应作用的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骨干员工等,具体包括:公司创始团队成员,阳光保险和成员公司各级班子成员、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管理、科技、投资、销售等骨干员工。
阳光保险称,上述员工司龄原则上不少于两年。对于司龄超过十年的老员工,条件可适度放宽;司龄少于两年,但确需列为参加对象的,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在持股方式和股份来源方面,阳光保险此次的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信托计划持有阳光保险集团股份。股份来源于股东 *** 、购买在公开市场发行的公司股票和公司回购等。阳光保险代持股计划与信托机构签署信托合同,信托机构根据信托合同及持股计划方案的规定履行持股计划资产的受托管理义务。
这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成立之日起10年,除董事会依持有人会议要求另有决议外,存续期自动延长。持股计划不再存续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同信托机构对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这一员工持股计划也设置了锁定期,即阳光保险和核心子公司部门级以下员工锁定期为3年、部门级员工锁定期为4年、班子成员锁定期为5年。在相应持股计划份额的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退出;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每年度处置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具体处置数额根据上述规则并充分尊重持有人意愿确定。
其实,在上市前,阳光保险也早早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
据该公司2024年度业绩报告披露,阳光保险是国内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保险机构之一。该公司于2015年开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该公司2016年2月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向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及配发44078000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占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83%。这一股份认购价格为4元/股,自该公司上市日期起,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锁定三年。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由3688名个人持有。
阳光保险于2005年7月成立,最初以财险业务起家,发展至今,集团已拥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信用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等多家专业子公司。2022年12月9日,阳光保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第十家上市保险公司。
截至9月30日收盘,阳光保险报3.840港元/股,涨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