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剑指“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
10月13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聚焦整治“乱检查”“乱罚款”,集中呈现治理实践成果。
针对“违规设定罚没指标、程序违法”问题,各级 *** 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纠错问责+制度补漏”双管齐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罚没指标, *** 行政执法监督局主动纠治
典型案例显示,2025年4月,河南某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在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发现近半年全县23个街镇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呈“整齐化”特征,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罚款金额集中于2000-2500元区间。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高度关注此反常情况,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在与执法人员谈话中得知,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并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据此,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取消处罚数量、金额考核要求,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设定罚没指标,背离行政执法初衷,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损害 *** 公信力。”司法部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下达罚没指标。本案中,某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敏锐察觉行政处罚案件的异常特征并深入调查,监督县消防救援大队限期整改,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力纠正错误的执法导向,彰显了行政执法监督在主动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违规罚款, *** 行政执法监督局责令纠正
不止于此,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违规罚款情形。
案情显示,2025年4月,江西某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接到群众反映,该县交通运输局存在不出具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经调查核实,2025年4月7日,县交通运输局某治超站执法人员曹某、执法辅助人员汪某等人巡查时发现某货车超载,在执法人员不足2人、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曹某对司机处罚款2100元。罚款由汪某微信代收,并且没有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罚款直至4月15日才上缴财政账户。曹某等人的行为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的程序以及罚款收缴方式等规定。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责令县交通运输局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制定切实整改措施,并同步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
在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的监督指导下,县交通运输局暂扣曹某行政执法证件,并按照县纪委监委意见,对曹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检讨。同时,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意识,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直接关系货车司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司法部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表示,本案中,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行政执法基本要求,既侵害了群众的财产权与知情权,也破坏了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县 *** 行政执法监督局接到群众反映后迅速核查、精准定性,依法责令交通运输局限期纠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推动全县建立健全配套机制,明确执法人员的权责边界与责任后果,以制度建设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