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反 *** 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警告,罚款67.2万元。
阮某民(时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合规部副总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为负责,被罚款3.5万元。
俞某东(时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行长)、曹某(时任江西银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客户经理)二人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责,分别被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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