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厦门分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
郭某明(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经理)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万元。
张某琳(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副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5万元。
林某泉(时任民生银行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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