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旺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30.5万元。同时,刘某(时任旺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旺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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