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科技金融是推动科技与金融双向促进的重要支撑。 *** 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明确了新时代金融发展的方向,也为科技金融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指明了前进道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织演进的新形势,只有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才能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注入强大动能,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战略支撑。
当前,我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科技创新作为之一动力,对于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和发展主动权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需要看到,科技创新往往伴随高复杂度、高风险和长周期,如果没有有力的资金支持,就难以完成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化的跃升。金融不仅是配置资源、分散风险的重要工具,更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重要纽带。在我国,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并非孤立存在,而是被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设计之中。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金融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确保科技金融始终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改善。特别是在重大科技攻关、前沿产业培育等方面,金融不仅要解决资金供给问题,还要在战略层面实现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的深度衔接。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科技金融政治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决定了我国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的基本方向,与西方金融发展单纯由市场逻辑、资本逻辑主导,过度追逐短期利润有着根本不同。我们要构建的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更加突出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把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提升人民福祉作为重要目标。在制度设计上,既重视金融资本的市场化回报,以确保资本的可持续投入;又强调公共性的制度保障,使科技金融能够覆盖硬科技、原创性创新等风险高、周期长的领域,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一方面可以通过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财政与金融协同等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长期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硬科技、关键技术、原创性创新,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二者之间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使我国科技金融体制能够为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推动社会整体进步提供制度保障,从而真正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社会价值的共同提升。
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可在以下方面着力。推动财政与金融协同联动、有机结合、深度衔接,建立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促进财政、金融、产业等相关部门精准分工、相互配合,形成服务科技创新的合力;完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投贷联动、风险共担等创新政策常态化,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重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创新金融工具,为不同阶段科创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健全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鼓励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本进入科技领域,形成全周期金融支持链条。建设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促进 *** 、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共享与信用增信,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成本、提高服务积极性,推动科技资源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