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 (记者 孙玉春)9 月 30 日,上海市人社局官网发布 " *** 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拟聘人员公示 ",5 人进入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为 9 月 30 日至 10 月 7 日。有网友质疑,事业单位 *** 结果公示期正好处于国庆中秋长假期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10 月 7 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 *** 单位,对方回应称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他们的公示期是合规的。
上述公示信息显示, *** 单位为 *** 上海市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拟录 5 人,涉及岗位包括排版、校对、印刷、电子档案处理等,其中 4 人更高学历为大专,1 人为硕士研究生。公示时间 9 月 30 日到 10 月 7 日。公示时间引发网友质疑,除 9 月 30 日是工作日外,其余 7 天均为国庆中秋假期。有网友认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公示,可能不少人看不到相关信息,认为工作日公示更合理。
10 月 7 日,现代快报记者拨打了公示上的监督 *** ,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网友的质疑他们已经知晓,至于公示时间,对方说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办法》,公示做法是符合规定的。上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天。此外,按照 2005 年 11 月 16 日人事部令第 6 号公布、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 *** 人员暂行规定》,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至 15 日。上述两个规定中,并没有要求须在工作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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