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8日,皇庭国际(000056.SZ)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以物抵债的情况。
公告显示,皇庭国际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03执627号之三〕,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的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深圳皇庭广场)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被司法裁定以之一次 *** 拍卖起拍价3052966000元抵偿相关债务。
此次的申请执行人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皇庭国际表示,深圳皇庭广场作为公司主要资产,本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日常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
皇庭国际披露的信息显示,2024年深圳皇庭广场项目收入36860万元,占公司全年营业收入的56.03%。本次以物抵债后,公司将失去该部分业务收入。
皇庭国际提醒,公司未来存在可能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的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皇庭广场的评估值为57.498亿元,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归母净资产为1.72亿元,以物抵债后公司净资产约为-19.21亿元。
皇庭广场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该项目由深圳市皇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皇庭广场位于深圳福田CBD中心位置,北倚市民中心,南接会展中心,是深圳地铁1、4号线上盖物业,与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地铁商业街、CBD公交枢纽无缝连接。该商场作为深圳的地标性商业项目之一,曾被誉为“钻石之心”。
皇庭国际子公司融发投资曾于2016年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获贷30亿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3月30日至2021年3月30日。
该笔借款的担保措施包含多重保障:融发投资以晶岛国商购物中心(即皇庭广场)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皇庭国际以持有的融发投资60%股权质押,其子公司POWERLAND HOLDINGS LIMITED以融发投资40%股权质押;融发投资与深圳市皇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皇庭广场分公司另以应收账款质押;同时,皇庭国际还联合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及郑康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政策调整,上述贷款无法续期,融发投资到期未能履约偿债,中信信托随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2024年3月,皇庭国际收到深圳中院执行通知书;同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融发投资与中信信托协商达成方案——法院每月从融发投资指定账户划扣款项,既用于偿还部分欠款,也保障皇庭广场正常经营。
2024年7月,深圳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准许中信信托将对融发投资的相关债权全部权益, *** 给光曜夏岚(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后者自此成为该笔债务的新债权人。
此后,深圳中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相关资产公开拍卖,最终以流拍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