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任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聘任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收费2025 年度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1 万元,提供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共计人民币 226万元。同比 2024 年度大华所审计费用人民币 210 万元,审计费用增长 7.62%。

证券代码:300783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5-051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勤华永”)。
2、已聘任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华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德勤华永”)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04 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
(6)审计收入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38.93 亿元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3.52 亿元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6.60 亿元
(7)业务情况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 家主要行业: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97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兆年先生,自 201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林兆年先生曾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亦同时担任公司 H股发行上市申报会计师签字合伙人。林兆年先生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林兆年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倩女士,自 2024 年加入德勤华永,200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谢倩女士自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谢倩女士曾为多家大型集团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谢倩女士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谢倩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刘芳女士,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刘芳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刘芳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监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 年度德勤华永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1 万元,提供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5 万元,共计人民币 226万元。同比 2024 年度大华所审计费用人民币 210 万元,审计费用增长 7.62%。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年审审计服务年限 10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大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进行了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3、德勤华永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