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梅若
从推动绿色金融国家标准落地到全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从碳减排支持工具精准发力到绿色信贷规模突破40万亿元,从主导和推动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达成实质性成果到共建国际合作平台,“十四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以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了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标准全、工具新、合作广、成效实”的良好发展格局。近日,《金融时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
《金融时报》记者:绿色金融标准是绿色金融的基础。“十四五”期间,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十四五”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原则,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从框架搭建迈入深化细化新阶段,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一是多领域标准体系逐步构建形成。目前,我国已发布1项全国标准、9项行业标准,30余项绿色金融标准正在研究。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首个绿色金融国家标准《绿色金融术语》,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基础性通用标准。同时,还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了各类绿色金融产品界定范围,将绿色金融支持领域从生产环节拓展至贸易、消费环节,首次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覆盖,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有效供给提供了明确指引。
二是转型金融标准取得重要突破。受能源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制约,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的同时,稳妥有序推动传统高排放或难以减排行业和经济活动低碳转型,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直接作用。为适应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以市场化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优先支持技术先进、碳减排效益显著的领域,推动出台转型金融标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的钢铁、煤电、建材、农业四大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已在20多个省市开展试用。截至2025年8月末,试用地区实际发放转型贷款约670亿元,银行授信规模达 1250亿元。此外,第二批冶金、石化等七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正加快研制,部分绿色金融改革重点地区还结合区域特点,出台了地方层面转型金融标准、制定了企业转型规划编制手册,助力区域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是逐步建立生物多样性金融、蓝色金融标准体系。生态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将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视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十四五”期间,我国不断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经济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将生物多样性金融、蓝色金融作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持续推动自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截至目前,20多个省市已启动试用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切实有效推动经济社会“自然受益”转型。蓝色金融标准正在抓紧研制,将适时在沿海地区开展试用工作。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期间,在绿色金融工具方面,有哪些创新和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十四五”期间,绿色金融市场需求持续升温。为有效满足融资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合理必要资金需求,我国充分发挥市场机 *** 用,着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谱系,加快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具体可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结构性工具精准发力。围绕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投向碳减排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更多信贷资源投向绿色领域。自2021年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不断优化政策安排,多次增加适用金融机构,在上海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转型贷款纳入支持范围。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1.38万亿元。
二是多元产品体系成型,绿贷绿债规模居全球前列。当前,我国已形成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等在内的多层次、多元化绿色金融市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位居全球前列,绿色债券评级继续维持高水平。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约42.39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超2.2万亿元。同时,一些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将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多种环境权益纳入抵质押品范围,并创新推出跨履约期碳配额质押融资、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绿色和转型金融产品。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为有效防范气候风险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我国积极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深入开展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评估,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绿色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提供重要支撑。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多地试点开展物理风险压力测试,考察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及相关事件对试点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影响,并组织20多家金融机构开展针对重点排放行业的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与管控能力不断提升。
《金融时报》记者: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全球性议题。“十四五”期间,我国绿色金融在国际合作方面有哪些突出表现?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负责人:潘功胜行长在国新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在国际金融治理合作中的参与度、影响力、话语权显著提升。在绿色金融领域,过去五年,我国积极倡导和坚定践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有力推动了全球可持续金融体系变革,显著提升了国际影响力,不断推动国际金融规则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当前,绿色金融已成为连通中国与世界金融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桥梁。
一是牵头推进G20可持续金融工作。“十四五”期间,我国持续做好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工作,牵头完成《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G20转型金融框架》《G20可持续金融技术援助行动计划》等重要成果文件,相关成果纳入G20峰会公报。引领“强化全球可持续金融架构”“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金融支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全球金融体系应对气候与环境相关风险的能力”等重点议题开展讨论,进一步增强发展绿色金融的国际共识。在国际平台上推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专题报告和典型案例,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借鉴。
二是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标准衔接。与欧盟委员会一道发起成立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积极参与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工作组工作。在IPSF下,中国与欧盟、新加坡共同发布《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覆盖八大行业110项符合三方共识的气候减缓活动,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编制本地可持续金融目录提供参考,进一步便利跨境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
三是绿色金融多双边国际合作务实推进。我国参与发起并积极参加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 *** 、可持续银行和金融 *** 等多边合作平台。深入开展中英、中新(加坡)、中澳等双边绿色金融合作。积极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产业投资绿色化,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绿色金融合作。持续推动“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在巴西、南非、东亚、中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实施一系列能力建设行动,为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提供可持续投资方面的服务,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认可。
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大有可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方案。